在艺术之林中,迅速崛起摄影这株新秀,翻开摄影的发展史,便不难看出,其纪实美、真切美、光影美、瞬间美、技巧美、形式美等赢得了人们广泛的欢迎与深深的迷恋。也正是由于它的这些特性,使得摄影能够在大千世界中被人们熟悉,并普遍应用。摄影从诞生至今,给人们以美的愉悦方面的艺术价值似乎高于通常的宣传介绍、新闻报道等作用。也正是通过其美的价值、美的途径来起到传播作用,使人们达到道德的净化,灵魂的舒展,情感的升华,这便是摄影艺术追求的根本目的。就因为此,摄影艺术成为最大众的艺术之一,它的审美价值才广泛被人们所接受。
摄影作品《站在巅峰之上》
一、个性摄影中的共性美
每一个摄影师,无论从事何种方向的摄影,都或多或少在自己的摄影作品中掺杂了自己的情感因素,当然正因为有了这些主观因素的存在,摄影才有了它独特的艺术品味和审美价值,而这种观念后的摄影,便是一种个性化的摄影。
1.个性与共性的对立统一。从简单意义上的分析,个性与共性似乎是背道而驰的两个方面,可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个性之美和共性的审美评价,才使得摄影有了长足的发展和光辉的篇章。就好像哲学中的同一性与斗争性,两者看似矛盾可是却是既对立又统一。摄影便是在这样的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中不断推陈出新,不断的否定之否定,正如,摄影中的各种流派的相互竞争,各种学说的相互激辩,各种风格的相互影响,才使得摄影之路产生了如此举世瞩目的成就。
2.审美中的共性意识。精彩的摄影作品不但要揭示摄影者与被摄物之间情感上的联系,而且它还记录着摄影者自己的所思所想。摄影者应使自己成为作品中内在的一个因素我们在欣赏一幅优秀作品的同时,能在照片中读出更多的寓意和想象,它可能表达的是一种情,或是一种精神,一种让观者充分发挥想象的内涵。就好像一幅出色的风光作品通常都带有在视觉上较大的冲击及震撼力,它的精彩表现就是稍纵即逝独特瞬间的光影云雾变幻莫测的大千世界。如果一幅摄影作品你觉得美,它一定能在你心眼中出现一种具体的境界,或是一个抽象的,难以言表的视觉效果,而这种境界或效果,必定在瞬时中霸占住你的全部意识,使你聚精会神地观察它,领悟它,以至于它以外的其他事物都暂时忘却,这便是一幅成功的摄影作品。
3.如何理解个性中的共性美。我们看到安塞尔・亚当斯的作品时会不自觉地在心里感叹那种丰富的层次感,那种暗房的精湛工艺是我们在精神上所敬佩的;在翻阅布列松的作品时,总会在头脑中闪现当时的场景,称奇他大胆的决定性瞬间。久而久之,我们在心里也许会产生了一种不经意的意识――模仿。在我们大量翻看杂志或是摄影书籍时,好的图片便会在我们的视线中多存留一会儿,甚至是印在心底。有时我们看到前辈们的精彩作品,不禁要问我们为何没有拍出这样的图片,他的图片为何会如此吸引人的眼球,下一次再出外拍摄时我要尽量尝试一下他们拍摄的方法。当然对于摄影的学习是应该有一个过程。模仿便是使自己进步的一个途径。但是并不是说一味的仿效便会成就大业,因为在你模仿的同时别人已经捷足先登了。可是,慎重的仿效,学习却是提高摄影的一个重要过程,但只在表面去探索技术层面的问题,而不深入研究作品本身的内涵,到头来仍是只知皮毛。我们只有将大师的个性作品了解渗透并融入自己的理解,重新创造,才能有所突破,只有将这样的我们公认的共性之美,渗透到我们的个性之中,重新加工,才会拍出具有个性的美的东西。就好像我们临摹齐白石的虾,只能是模仿,纵然画的再惟妙惟肖也只是精湛的仿真。因为,虾已经成为齐老的代表作。又如我们学习王羲之的书法,即使我们也达到的入木三分的境界,我们的东西也只能停留在一种表面的层次而不是深入到本质,也没有形成自己的个性。只有,在临摹中、学习中、模仿中不断的体会其本质的精髓才会有质的飞跃,才会被人们所承认。
二、摄影在艺术形式上的发展
在摄影发展的一百多年里,我们可以看到无数的摄影师为了寻找他们心中的塔希提而不懈的追求着,从各种摄影流派的形成和不断探索的过程中,都可以看出摄影师为了寻找一条属于他自己风格的道路,一直在艺术的阶梯中攀岩。虽然,在寻找中挫折与阻碍是巨大的,尤其在每一次新的摄影理念出现或是新的摄影方向淡出时,都会引起很多人的非议和反驳,甚至遭到同行们的嫉妒,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出,摄影师在这条探索道路上的每一个脚印,我们也可以清晰的看出那些在舆论中激流勇进的人的成果。正像过了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在分析大师们的作品时,仍可以区别他们的摄影风格,在万众照片中分辨其作品真伪。我想,这便是作为一名摄影师追求的一个境界吧!
1.摄影在形式上的体现。摄影是一种艺术形式,一种主观的艺术形式,而这种主观的东西,正是一个人个性的标志,通过主观的认识,对客观的事物进行再提炼、加工,将其变成新的具有价值的事物,才是一个艺术家应该做的。有一些打破常规的作品从另外一个层面来传达信息,它诉诸于感情,而不是表面肤浅地记录事物,直白地传达情感。正像卡帕、沙飞、尤金・史密斯等摄影大师,他们的照片不单是一种记录,而是超越了时空的情感再现,有谁会知道他们在拍摄时候,面对这样的战争场面他们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我们区分这些图片不是从战场的不同来划分,而是从这些摄影师的个人情感来区别。面对战场的残酷,他们如实的记录着,并用他们自己的审美艺术修养来引起我们心灵上的共鸣。正如飞利普・哈里斯曼说的:“有的摄影家是记者,以及时、生动真切地记录生活为天职;有的摄影家是作家,生活现象对于他仅仅是素材,他的使命在于从生活中提炼,进行再创造”。
2.抽象摄影在艺术形式中的表现。现代摄影中有一种称为抽象派的摄影理念,最早的抽象摄影是英国摄影师爱阿尔文・兰登・科伯恩1913年拍摄的。它的摄影追求的是一种意境的传递。这种完全出乎意料的独特视角,超乎常态的新奇形态以令人吃惊的平面构成,完成了将主观抽象引入了摄影。正是他的大胆举动,使得摄影的思路变得更加宽阔,许多摄影师也进行了大量的拍摄尝试;其间美国摄影师莫霍利・纳吉拍摄的“物影照片”,也具有一种明显的主观主义特点;在包豪斯的新兴艺术观广泛影响时,弗罗伦斯・亨利、弗朗齐什卡・德蒂科等摄影家,则强调对事物的几何形体的抽象表现。后期的达达主义,蒙太奇手法的处理,也都集中了主观的观念意识,用后期的加工来表达抽象的形态。行为艺术是一种个性的最佳表现,摄影则是用平面的语言来表达一种个性的理念罢了。这种抽象可以是建筑的局部,室内的特色细部,倒影等。一些摄影家在他们拍摄的景物里,看到的完全不是物体本身,是各种不同的形,以及他们的构成关系,这既是摄影的平面设计。
而无论是前期的拍摄还是后期的处理都是一种个性的追求,强调用个性的视角来达到一种共性的视觉冲击。当然,我们在认知这些个性冲击的时候,都会多多少少的产生了共性的审美意识,去肯定他们的个性艺术。